請確認您的國際駕照上,可駕駛車輛類別 B、C、D 欄位中已有蓋章。
國際駕駛執照(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)為由母國駕駛執照轉換,讓駕駛人可在外國駕駛相對應車輛種類之駕駛許可。
在日本只有1949年日內瓦公約制定之內容及格式的國際駕照可以使用,而不承認根據維也納條約(1968)所發行的國際駕照。
國際駕照須確認事項
請注意:
※若自日本出境後未滿三個月(須為連續期間,非累計計算)即再次入境日本,該入境日不視為「上陸日」,亦不作為國際駕照及外國駕照有效期限的起算日。
國際駕照自簽發之日起,有效期限為一年。僅在同時符合①及②兩項條件的期間內,方可在日本駕駛。
使用自動化閘門出入境日本時,請務必在通關時向工作人員申請加蓋出入境章。若護照上沒有該印章,將無法確認出境日及再次入境日,因此無法辦理租車手續。
持有下列國家所發行駕駛執照者,只要攜帶駕駛執照原文版本以及日文翻譯版本,就能在駕駛人入境日本後的1年內或者該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內,於日本國內合法駕駛車輛。
請確認您的國際駕照上,可駕駛車輛類別 B、C、D 欄位中已有蓋章。


可駕駛車輛區分
※若欲駕駛大型客車(10人以上),須持有於可駕駛車輛區分 D 欄(Large-sized passenger car)上蓋有許可章的國際駕照。
由日本政府道路安全委員會發行的普通國內駕駛執照。
租借期間
取車日期
還車日期
取車地點
還車地點
還車地點